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一)领导班子
局长:钟正良
副局长:叶淑晶 副局长:王肖瑜
(二)领导分工
钟正良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金融工作局全面工作,分管监管二科。
叶淑晶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王肖瑜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金融发展科、监管一科。
(三)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支持全市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2.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服务全市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信贷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3.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整体金融服务环境。指导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
4.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金融合作。协调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管,负责对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实施监管。
6.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进一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提高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能力,做好打击本辖区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加快金融强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