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担保公司:
现将《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2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通知要求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套,提交至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3楼市金融工作局金融科)。请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委派在职工作人员于1月22日前到我局签领本通知。
为做好融资担保公司提交资料的审查工作,届时我局将向法院发送征询函以确认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业务情况,以及向银行机构发送征询函以确认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银行流水对账单、融资担保业务台账以及授信合作协议的情况。
附件1:1.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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