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特色人才的通知
  • 2024-08-27 18:11:2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字体:    

   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东人社发〔2022〕46号)》(以下简称《细则》),为做好2024年第一批特色人才申报工作,请贵单位将本通知转发至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将以下申请材料于94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委金融办党建指导科,逾期未交则本批次不再受理

  一、市委金融办受理的特色人才类别

  详见《东莞市特色人才受理目录和受理部门联系信息》(附件4)中第24、61、62、98、99、130、131、159、160、161条。

  二、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详见附件7),原则上不能改动表格原设置,并按所设提示填写内容。

  (二)个人基本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工作情况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个人工薪所得税纳税记录。其中四类人才中属于规定岗位(从事投资、研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金融工作)的,劳动合同无体现,或者不一致的,建议签一份补充协议,另外公司出一份任职证明,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描述补充协议及任职证明需盖公章,一式两份。若无法提供补充协议,提供任职证明即可。

  (四)资格条件材料:反映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中认定或评定依据的证明材料。

  如涉及境外学位,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涉及期刊论文,需同时提交相应的由具有资质机构正式开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且论文收录检索报告中应包含论文的WOS号和影响因子或发表当年期刊所在分区等与主要认定依据相关的信息;如以“科技期刊论文、奖项和专利”作为认定依据的需同时填写《申请表》中的附表《东莞市特色人才论文专利奖项认定依据登记表》(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业绩材料:荣誉或奖励证书、主要业绩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

  (六)《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汇总表》(附件6,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情况),需认真审核和登记反映申请人符合条件的重点佐证材料的重点信息,资格条件佐证材料需参考《东莞市特色人才受理目录和受理部门联系信息》(附件4)填写。

  注意:《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汇总表》含2个子表均需填写,子表1“打印盖章表”需加盖公章。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申请时所在单位公章作为骑缝章其中,“资格条件材料”需本人及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该单位/公司负责特色人才认定评定事项的负责人)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二)同时提交《申请表》的可编辑版和整套材料PDF电子文件,以刻录光盘形式同纸质版一并报送

  (三)上述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报送当天请带第二点“申请材料”中第(二)(三)(四)(五)款的原件,工作人员将在报送当天核验后归还原件。

  (四)报送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3楼市委金融办4号室(联系电话:22831534)。

附件:

附件1:《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pdf

附件2: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东人社发〔2022〕46号).pdf

附件3: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办理指引.doc

附件4:东莞市特色人才受理目录和受理部门联系信息.xls

附件5: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22版增加身份证校验).xls

附件6: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7: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工作政策问答.xlsx

附件8:使用其他在莞工作佐证材料申请表.xls


     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尾部

主办单位: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900009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三楼
联系电话:0769-22831554    电子邮箱:jinrongban@dg.gov.cn    技术支持:开普云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37号      备案号:粤ICP备191266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