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管函(东莞)〔2024〕6号
东莞市天诚普惠典当行有限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相关人员长期无法联系,现已不具备经营资格,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收回东莞市天诚普惠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码:44503A10018),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东莞市天诚普惠典当行有限公司应当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码:44503A10018)原件及未使用的当票、续当凭证交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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