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市典当行的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情况,强化对典当行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有效防控风险,东莞市金融工作局根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2021年下半年对我市典当行开展了行政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一)《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 号);
(三)《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部〔2019〕13号);
(四)《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五)《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金监函〔2021〕60号);
(六)《关于印发<东莞市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金函〔2021〕2号)。
二、抽查对象
东莞市东盈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鸿福典当行有限公司、东莞市鸿福典当行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东莞市同银号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富宏典当行有限公司、东莞市盈昌和典当行有限公司、东莞市百汇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正财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惠誉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常平典当行、东莞市兴弘茂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盈丰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宝元号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协盈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通利典当行有限公司、东莞市民信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银通典当有限公司、东莞市协城典当有限公司。
三、抽查结果
从全市范围内的55家典当行(含6家分支机构)中随机抽取18家(33%)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行政检查发现,13家典当行暂无发现问题;5家典当行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与不足。
四、抽查结果处理情况
针对在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5家典当行发送了《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相关典当行针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在限期内报送整改情况及佐证材料。
附件:典当行抽查检查信息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典当行抽查检查信息(2021年下半年)——2022年1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