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核一带一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广东区域发展新战略,形成由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东莞作为珠三角核心城市,在全球化产业分工、城市化发展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接下来,东莞要更好地把握大局大势、积极主动对接和参与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进一步强化东莞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担当作为,奋力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一核一带一区”建设需要不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资金投入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
建议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具体思路如下:
一、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
建议市相关部门强化指导,有针对性地设计投融资方案,引入期限长、价格优的建设资金。同时,探索多种创新投融资模式组合使用的路径,包括国企市场化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充分用足多种市场化融资手段,解决资金需求。
二、加强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
引进境外资金和开展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支持港澳离岸人民币向项目类及固定资产类贷款倾斜,给予一定利率优惠。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跨境融资为我市企业提供贷款以及吸收港澳金融机构同业资金,有力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继续推动与港澳两地的跨境融资及同业存放的业务发展,提高合作质量,鼓励更多的银行及企业参与到金融合作中。
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同时在融资的时候要严守防风险和隐性债务两条红线,既要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又要坚持防控风险,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
四、积极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
探索在基建项目和经营性资源配置上创新突破,并配套给予启动资金,撬动市场化融资,实现“财政撬动、社会联动、形成滚动”。支持在金融业综合经营、科技金融、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适用中先行先试,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开展与商贸、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探索建立以人民币结算的无形资产、文化产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吸引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计价交割和结算等。支持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与类金融机构体系,允许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民生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五、支持开展航运和海洋工程企融业务创新
组建航运产业基金、航运金融租赁公司、海洋工程装备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机构。支持开展保险市场业务创新,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
六、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
要加强与各金融监管当局间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定期编制相关经济波动、金融风险、突发事件等风险报告,构建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融资安全。总之,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进一步激发东莞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东莞力量。
提 出 人: 沙田镇政协小组
答复:
沙田镇政协小组:
根据《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第20210038号<关于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结合东莞金融业实际以及我局职能职责,我局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同时,综合运用省“金鹰系统”和市“毕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系统”,加强现代监管科技防控金融风险,及时发现和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助力东莞金融的平稳快速发展,让东莞“金融绿洲”建设为金融强市,以提升东莞经济的质与量。
一、制定融资租赁扶持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新兴类金融行业,兼具融资与融物的属性,已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国民经济产融结合的中坚力量。
2016年,我市制定印发了《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东府办〔2016〕40号),实施融资租赁扶持,为融资租赁机构提供风险补偿、为承租企业提供贴息补助。
2017年,我市先后印发了《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9号)和《东莞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81号),通过新设及增资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及保险保费资助等资助方式,加大各类融资租赁机构招引力度,鼓励市内外各种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在我市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成功推动了广东钜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易车通(东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东莞富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桐泰融资租赁(东莞)有限公司共5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落户东莞,注册资金达11.6亿元,加快推动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
2019年,我市实施新一轮融资租赁扶持政策,继续设立设备融资租赁资金,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保留融资租赁贴息补助、融资租赁风险补偿两项资助项目,继续为融资租赁机构提供风险补偿、为承租企业提供贴息补助。融资租赁机构风险补偿方面,原政策单笔业务的风险补偿标准根据注册地差别补偿,省外注册的融资租赁机构为实际损失的30%,省内注册的融资租赁机构为实际损失的60%,市内注册的融资租赁机构为实际损失的80%。由于目前我市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以异地机构为主,为进一步鼓励融资租赁机构继续加大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力度,风险补偿比例不再根据地域差异设置三档补偿标准,统一单笔业务风险补偿标准50%;可用额度与上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挂钩,风险补偿额度不超过上年度新增融资余额的10%且不超过500万元,切实利用商业模式和扶持机制创新,解决企业技改资金难题。
二、加强融资租赁清理排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在国家层面,融资租赁管理职责由商务部移交国家银保监会,在省级层面,由商务厅移交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银保监会的工作部署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局联动全市32个园区、镇(街道)金融工作部门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排查工作,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融资租赁”字样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以及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等机构共有425家,其中法人机构多达270家,省内外分支机构或分公司155家,融资租赁行业体量较大,经核查,正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有20家,正常经营但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有33家,非正常经营的有217家。下来,我局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内融资租赁机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以及专项清理排查,有序推进名单制管理,进一步落实行业分类监管。我局将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在市场准入、风险补偿、业务奖励、考核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融资租赁等机构稳健发展,充分发挥设备专业处置能力和行业专业化的特点,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与传统银行机构形成差异化优势互补,形成层次丰富的供给机构,更有效地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提供既精准又广泛的服务。
三、探索构建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切实保障融资安全
一是利用省“金鹰系统”加强监管科技手段防控金融风险。2018年6月,东莞作为我省试点地市之一,我局率先与省防控中心对接,签订基础服务合作协议,通过“金鹰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我市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交易场所”“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投资理财”等字样或者内容的2万多家机构进行风险监测防控,对辖区内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主动识别发现、持续监测预警,有效排查风险线索。2020年6月,我局与省防控中心签订定制服务协议,每年支付服务费,依托“金鹰系统”对我市超5万家“7+4+n”类企业进行风险监测,通过科技手段获取相关风险线索。目前,已将“金鹰系统”登陆权限下放至各园区、镇(街道),由各园区、镇(街道)掌握辖内整体风险情况,对涉嫌非法集资等风险事件打早打小起到一定作用。截至2021年5月底,共排查出风险企业882家。
二是利用地方自主研发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系统防范金融风险。2020年7月,我局与广东俊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俊辰公司”)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由俊辰公司针对我局提供的纳入监测范围企业名单,运用其自主研发的“毕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系统”,通过对各类企业的公开数据进行智能采集、存储、分析、策略模型、在线服务、线下服务的整合,实现了总体分析、全面排查、常规监控(正常)、重点监控(疑似)、高风险监控(预警)功能、监测报告(单个企业)、分析工具、企业多维度信息等功能,提供线上排查、线下核查、专业培训、建立健全举报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渠道等免费服务,作为省防控中心“金鹰系统”的补充。目前,俊辰公司逐步与我市辖内松山湖园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展开了合作,针对所在区域内的企业情况,以“技术+数据”为核心,进行有效的预判和监测,有效防控各类金融风险隐患。截至2021年5月底,排查出风险企业共203家。
三是利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发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目前,我市主要是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系统、广东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等平台,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实施非现场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及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我局于2020年组成调研组,先后与市发改革局、市政数局、市委机要保密局、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东城、南城街道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调研和深入探讨,并向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学习了解在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及金融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起草形成了《关于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调研报告》。下来,我局将结合东莞实际,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探索明确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工作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同时,持续发挥我局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实时动态监测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定期召开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研判我市私募基金、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涉众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的风险情况,分析当前金融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部署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稳妥处置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发挥应有的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的作用,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安全,为地方金融防控化解风险创造“东莞经验”。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