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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 2021-04-28 10:52: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字体: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26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的函》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0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年底,我局共有行政服务事项2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暂无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情况。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本单位对涉及融资担保公司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标准化编制工作,确保各项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的要求开展工作。

  3.2020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下来,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本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为5项,已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进驻率为100%,全部可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

  5.事项办结情况。2020年内共完成涉及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事项2宗;完成辖内10家融资担保公司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工作;办理行政许可事项0宗。

  6.公开公示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占比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对《东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评估修订工作。

  8.开展监管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2020年度,本单位会同各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深入了解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担保公司财务记录、银行对账单、业务往来凭证等反映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材料,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行业风险底线。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针对融资担保行业,利用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现场检查,提高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协同性。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一是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科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内部监管等情况,强化工作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监督监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受监督;三是加强对事项效能评价,切实提高服务群众(企业)的能力水平和服务效能。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制定并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情况,探索利用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方便的方式,精简办事材料。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我局5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即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层面的审批程序),比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了29个工作日。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本单位通过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对规范整个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行政相对人对于许可事项的实施也比较认可和满意。同时,2020年6月,东莞市政府出台了融资担保费率专项补贴政策,通过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的费率补贴,使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大大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为银担企合作打开了空间,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快速发放贷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对辖内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发放费率补贴497.8万元,已完成第五、六批融资担保费率补贴502.2万元申请审批工作,准备拨款。通过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费率补贴工作,累计撬动新增融资担保业务5亿元。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申请人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普遍反映满意,本单位2020年度未收到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投诉举报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各镇街(园区)金融工作部门积极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融资担保的日常监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一定提升。但东莞作为一个不设县的地级市,虽有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基层监管力量却相对不足,且缺乏法定职权的授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工作的质量。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在经济、金融专业知识方面有所欠缺,业务熟悉程度不够,对后续监管工作的执行效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下来,本单位将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日常监管及推进非持证机构的清理排查规范工作,针对镇街(园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继续通过加强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或印发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学习,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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