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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0134-关于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 2022-01-07 09:44:2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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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发展与结构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信息的公开、共享与服务成为时代发展的主题,信用体系的建设与普惠金融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与金融创新服务发展,随着《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国家重大发展规划政策的发布,大数据与普惠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截至2020年10月底,东莞实有市场主体131.9万户,其中企业61.12万户,分别比去年年底增长了8.47%和12.29%,市场主体总量、企业量均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一。然而,民营企业持续反映融资难、慢、贵,政策性金融产品落地难、落地慢,市场化金融产品不够用、不好用,可以说金融要素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为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全面创新改革精神,提升产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科技与金融的深度合作,拓宽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风险分担机制,更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建议我市搭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目前,安徽芜湖、广东顺德等地已搭建相关平台,并进入运作成熟期。

建议:

  1、政府牵头搭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建议由市金融局牵头,联动整合发改、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数局、税务局、人社局、司法局、工信局、科技局、金融协会、金融机构等,为平台提供政府数据支持,并重点立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我市支柱产业,打造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者融合的服务平台,满足企业、政府部门、银行、担保、股权投资机构等不同机构的需要,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专项贴息政策资金、投诉建议等服务,为银行提供产品管理、融资对接管理等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企业评估、政策管理、担保基金审批、统计分析等服务。通过平台的实施,建立企业融资、政府政策支持的高效渠道,建立政策有效落实的服务平台,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点。

  2、科技为普惠金融赋能

  与国内顶尖的金融大数据机构合作,如腾讯、阿里巴巴、国家信息中心等,提供大数据反欺诈、建模、技术平台建设、运营推广等服务,建议采用联邦学习等先进人工智能技术,保证政务数据不出政府、合作伙伴数据不出合作伙伴,从而在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联合建模风控。

  3、建设信用评估体系

  平台接入多家金融机构,借助金融服务平台逐步建设区域大数据服务和社会信用体系,支持我市金融业务发展,并通过建立长效的风险共担与补偿机制,有效分散金融机构风险,并且通过更加准确的识别风险,引导资金由虚入实,有效降低风险,从而解决金融风险防范与经济发展兼容的问题。

  4、为中小微企业匹配纯信用贷产品

  在有效的风控体系之下,平台根据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匹配合适的金融机构和产品,为提供免抵押的企业信用贷、税贷、经营贷等产品,从而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发挥政策扶持资金的杠杆效应

  有效利用现有政策及专项资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贴息,信用服务等增值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市场不同作用,实现“小资金撬动大金融”的杠杆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加快投入中小微企业,扩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总量,重点突破首贷、首保艰难的困局。

  6、规范金融中介服务

  通过精准的运营推广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同时严查、严控市场上金融中介服务中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现象,加大对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提 出 人:九三学社市委会


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

  贵会在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案号:20210134)收悉。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牵头搭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2019年6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下称“中小融”平台)试点工作,东莞市被选为首批试点的7个城市之一。“中小融”平台主要依托广东“数字政府”,整合金融、科技、税务、市场监督、社保、海关、司法以及水电气等数据信息,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采集、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线上融资对接等一体化线上智能融资服务。

  2020年,“中小融”平台东莞站正式上线,是全省第二个有单独站点的地市。通过引导有信用的中小微企业在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痛点,缓解信息不对称难题,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截止2021年6月21日,“中小融”平台东莞注册企业数达8622家,企业申请融资3344笔,企业申请融资额达33.6亿,授信企业数366家,授信额5.88亿。

  二、关于科技为普惠金融赋能

  金融管理部门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融资服务。如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云计算技术为依托,创新推出了“建行惠懂你”APP服务平台,小微企业不到3分钟即可申请到信贷额度;广州银行东莞分行推出“广州银行惠e通”微信小程序;招商银行东莞分行推出“招贷APP”,并开发基于客户经理移动作业平台PAD和客户端招贷APP视频调查功能;东莞银行通过有效采集工商、税务、司法、征信、反欺诈、房产评估等多维度的数据,推出莞税e贷、科技e贷等小微在线信贷产品。

  三、关于建设信用评估体系

  根据省、市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规定,省级金融服务平台的政府数据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共享,市级金融服务平台的政府数据通过市政务数据大脑对接共享。依托市政务数据大脑,市政数局联合市发改局、水务局、城管局等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当前我市汇聚的信用数据约6.78亿条,涵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和拖欠公用事业费用信息7547万条,有关数据按《广东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在省大数据中心编目共享,并根据信用信息数据标准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中小企业融资数据汇聚方面,共涉及14个委办局27项数据,目前已于政务数据大脑完成21项数据的汇聚及编目升级,在汇聚数据项共1个,5项因数据涉密等原因不能提供,摸底满足率81%,完成率95%。我市归集的有关涉企数据已按省的要求推送至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可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政府数据支撑。  

  我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信息,依法对信用主体的数据进行归集、整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串联和以投资关系为并联,形成企业的“族谱”链条,升级改造信用报告,增设二维码和校验码,让每一份信用报告都可查验或可追溯,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网站免费提供信用报告打印,为相关融资产品落地提供可靠的信用数据。

  四、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匹配纯信用贷产品

  我市鼓励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纯信用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产品选择,拓宽企业融资路径。一是创新政策性金融产品。如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推出“云义贷”“战疫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华夏银行东莞分行针对疫情推出专属产品“抗疫保”“抗疫排忧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对接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分别推出“小额创业贷”“创业贷”产品。二是优化线上信用产品。如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将线上融资产品“e抵快贷”单笔贷款额度从500万扩大至1000万元,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流程线上化、高效化;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基于税务、工商、司法等行政及司法部门的相关数据和行内小微大数据风险评分模型,推出“税融贷”产品;农业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光大银行东莞分行、兴业银行东莞分行针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需求,分别推出纯线上信用类产品“微捷贷”“小微闪电贷”“e微贷”“快易贷”。

  五、关于发挥政策扶持资金的杠杆效应

   近年来,我市以建立白名单的形式,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推动合作银行对白名单企业强化贷款支持。银行机构对白名单企业发放符合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产生不良时,以合作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放的可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本金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共撬动银行新增贷款712.71亿元,其中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17545笔,贷款金额588.71亿元;支小再贷款12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114户。风险补偿申请项目累计两批次共10个,申请补偿金额418.31万元。

  六、关于规范金融中介服务

  目前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对涉及金融中介机构有明确定义和监管规定的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机构。我市从2016年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至今,没有一家可备案的合法P2P网贷机构。部分银行机构在开展相关线下贷款业务时,会与第三方机构(如商业协会、物业公司、房地产中介、融资担保公司等)合作,以推荐客户为主。由于对金融中介机构的设立现没有明确统一门槛,银行机构与第三方开展线下推荐客户合作也没有统一规定,因此暂没有可公开的金融中介机构名单。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对金融中介机构的界定开展相关调研,将结合国家政策和东莞实际情况,规范金融领域的中介服务行为。此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报送发改部门,依法对外公示,对符合法定失信条件的失信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库,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共建平台,有效利用政务数据资源,做好数据归集工作。完善“中小融”平台的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及时向各类平台提供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和交换渠道,有效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加强工作联动,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地方部门涉企信息,在安全合规运用数据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普惠和资金杠杆作用。推动相关部门用好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转贷支持等扶持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以上是对贵会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贵会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对我市金融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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