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金〔2024〕1号
东莞市鸿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鸿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郑碧玉担任东莞市鸿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东莞市鸿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周庆、叶泽锋、翁子添变更为周庆、叶泽锋、郑碧玉。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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