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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 2021-06-22 19:51:1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字体:    

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公司住所由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莞太路111号民间金融大厦2号楼403A变更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1号1栋610室。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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