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公司住所由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莞太路111号民间金融大厦2号楼403A变更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1号1栋610室。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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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莞市彩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公司住所由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莞太路111号民间金融大厦2号楼403A变更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1号1栋610室。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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