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核准你司住所由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创意生活城商铺D区二楼的D201及D207变更为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15号2栋805室。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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