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东莞市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股东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东莞市莞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股东钟达光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余8个股东,转让后股权变更为:东莞市兴业针织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2%;梁惠棠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高利民出资人民币55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邓丽华出资人民币55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叶沛华出资人民币55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钟秋明出资人民币2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6%;陈锡强出资人民币2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6%;梁嘉俊出资人民币2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2%;袁林琳出资人民币55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