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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推动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东府办〔2021〕39号)、《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东府〔2017〕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对相关企业提交的东莞市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计划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对1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奖励资金共2556.7457万元。现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们在收到款项后,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一期)
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附件
2022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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