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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推动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东府办〔2021〕39号)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即2021年7月28日前)对满足相关资本市场奖励条件的企业适用《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东府〔2017〕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对相关企业提交的东莞市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计划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本次奖励企业共9家(名单见附件),奖励资金共2632.718万元。现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们在收到款项后,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二期)
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2021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二期)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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