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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东府办〔2017〕124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惠企扶持和经济调度的实施办法》(东府办〔202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对相关企业提交的东莞市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计划申请书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本次奖励企业共13家(名单见附件),奖励资金共2138.2805万元。现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们在收到款项后,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一期)
2021年东莞市培育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奖励情况(第一期)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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