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德诚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王旭桂”变更为“刘小燕”。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中的“王旭桂(持股比例20%)”变更为“饶英(持股比例20%)”。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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