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经排查,现将辖内“失联”“空壳”典当行名单予以公示。鼓励名单上的机构主动申请退出行业。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并按我局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异议申诉理由不充分未予采纳的,将提请上级部门按程序作退出行业处理。
公示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30日)
联系电话:0769-22831561
附件:“失联”“空壳”典当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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