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管复(东莞)〔2024〕7号
东莞市瀚亨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解散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提出的解散申请。
二、你司应当从即日起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典当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等材料报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交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在我局审核同意后,你司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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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管复(东莞)〔2024〕7号
东莞市瀚亨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解散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提出的解散申请。
二、你司应当从即日起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典当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等材料报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交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在我局审核同意后,你司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东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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