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管复(东莞)〔2024〕2号
东莞市恒泽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总、分公司名称和总公司住所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事项变更,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总公司名称由“东莞市恒泽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昊昇典当有限公司”。
二、分公司名称由“东莞市恒泽典当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变更为“东莞市昊昇典当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
三、总公司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港口大道南城段9号114室”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4栋104室”。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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