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东莞)〔2023〕2号
东莞市金海镒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覃秋香”变更为“魏哲”。
二、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骏路南城段15号125室”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湖光路28号107室”。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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