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管复〔2024〕35号
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依法依规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请你司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 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 (粤金贷监〔2016〕1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再使用“小额贷款”字样。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119T/2024-0016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名称: | 关于同意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的批复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
主题词: |
粤金管复〔2024〕35号
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依法依规注销小额贷款业务试点资格。请你司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 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 (粤金贷监〔2016〕1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再使用“小额贷款”字样。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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