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东莞)〔2024〕1号
东莞市鸿鑫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229号碧水天源枫景台4幢商铺121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188号1018室”,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粤金监复(东莞)〔2024〕1号
东莞市鸿鑫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229号碧水天源枫景台4幢商铺121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富民中路188号1018室”,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