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管理办法》(粤财金〔2019〕43号)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于近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的项目研究谋划和入库储备等工作。经严格审议,我局拟申报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的项目为:
如对公示项目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三楼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0769-22831534
传真电话:0769-22831554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