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MB2C90119T/2022-00111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2-06-10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2022-06-17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同意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6-17  浏览次数:-

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东莞市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8号2栋111室、112室”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111号民间金融大厦1栋2801、2802室”。

  特此批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6月10日